为做好我院2021年专升本推荐考试报名工作,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要求,现制定我院2021年专升本报名推荐考试实施办法:
一、领导机构
根据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组建2021年度专升本报名推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力
副组长:高明学 孔祥华
成 员:汤延庆 郭春明 王秀艳 鞠蕾 周仲景 吴耀伟 谷学良 边喜龙 张德君 刘君政 陈志佳 金锦花
下设专升本报名推荐考试工作办公室和专升本报名推荐考试纪检监察办公室,由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负责报名推荐考试各项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学院全日制专科层次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考试者除外)。
2.在全国四、六级外语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记录的学生。
3.在校期间未受到留校察看(含)以上处分的学生。
4.在校期间未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
5.无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学生,未参加邪教组织的学生。
6.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生。
三、推荐范围
由各教学系组织推荐。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未满名额可顺延),或参加由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4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
四、推荐原则
1.整个推荐全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操行评定合格(由各系主任审核签字)。
3.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依据推荐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满足报名条件者取消专升本考试推荐报名资格。
4.入伍前为普通高职(专科)在籍生或毕业生退役后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的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需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
五、报名安排
1.各系在2020年11月11日前将《2021年专升本考生信息登记表》报到招生就业处公室招生科馨园楼207室(纸制须经系主任签字,电子版发送至戴甲夫校内网邮箱)。
2.因疫情原因此次报名工作采取系里统一收取材料、报送材料(考生信息登记表、二代身份证)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核对采集考生电子信息,并打印《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考生所在系负责专升本工作的教师要对《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在报考现场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栏,由学院按《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严格审核无误后盖章留存,装入学生档案。如因本人核对各项信息不认真出现的错报、漏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教师负责。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序号 | 系别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1 | 艺术设计系 | 11月16日 | 9:00 | 馨园楼207 |
2 | 建筑工程技术系 | 11月16日 | 13:30 | |
3 | 信息工程系 | 11月17日 | 9:00 | |
4 | 建设工程管理系 | 11月17日 | 13:30 | |
5 | 工商管理系 | 11月18日 | 9:00 | |
6 | 市政与环境工程系 | 11月18日 | 13:30 | |
7 | 机电工程系 | 11月19日 | 9:00 | |
8 | 建筑系 | 11月19日 | 13:30 |
3.报考费:150元/人,由各系统一收取后上交财务处。
六、工作要求
1.为了使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使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为国家输送优质人才,望学院的全体师生员工尽职尽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
2.推荐过程中,各环节要做到“三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各系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
4.推荐过程中的全部资料要归入档案保存备查。
5.对此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通过拨打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451-85916500进行举报,举报必须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6.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在推荐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我院相关规定处理,确保专升本推荐报名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实施。
信息工程系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