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崔起飞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20-10-14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家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实施范围
 (一)助学金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黑龙江11个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

(二)免学费

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资助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二、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要求:各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评审过程必须经班级民主评议程序,由所在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将获得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学生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学生贫困佐证材料要进行证件的时效性和关联性认定,建档立卡扶贫手册中没有学生姓名的需提供扶贫手册、户口等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关系;低保证没有当年验讫公章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明细,低保证没有学生姓名的提供低保证、户口等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关系;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孤儿证明、烈士证明、残疾证明)、户口等复印件。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报送材料如下(均一式一份):

(一)免学费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表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有错别字,申请免学费理由和班主任意见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班主任亲手签写(签名字体、时间要求楷书)公章清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3、户口为城市的学生需附证明学生贫困佐证材料复印件。
   4、中职国家免学费评审结果、公示照片。
 (二)助学金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有错别字,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和班级审核意见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班主任亲手签写(签名字体、时间要求楷书)公章清晰,一寸照片贴于申请表右上角。
   2、稿纸手写助学金申请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年龄不能超过17周岁);家庭户口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4、除黑龙江11个户籍为连片特困地区外,其他学生需附学生贫困佐证材料原件。

     5、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照片。

    2020年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另外交一份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父母其中一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
    材料上报截止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团委学生处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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