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相关规定,各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说明: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证明材料各一份,装订顺序为: 申请表— 申请书—成绩单—学院奖学金证书复印件—证明学生贫困佐证材料复印件。
2、 申请书学生本人用稿纸书写一份。申请书最后学生要署名并写上日期,日期与申请表上申请理由日期一致。申请表打印,日期和签名(楷书)必须手写。
3、所有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生贫困佐证材料要进行证件的时效性和关联性认定,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佐证材料中没有学生姓名的需提供贫困材料、户口等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关系;低保证没有当年验讫公章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明细,低保证没有学生姓名的提供低保证、户口等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关系;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孤儿证明、烈士证明、残疾证明)、户口等复印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如下: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证明材料)纸制版、扫描版各一份。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制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卡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电子版和纸制版。
4、本人用黑色碳素笔稿纸书写申请书、学院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学生贫困佐证材料复印件。
5、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6、请于10 月 1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信息工程系团学工作办公室崔起飞老师。
信息工程系
2025年9月18日